1 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 1 范 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供 热 企 业 ( 单 位 ) 的 岗 位 职 责 、规 章制度建设和标 准 化管理、运行管理、维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经营管理和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的 要求。 本 标 准 适用与锅炉房、热 力站、室外供 热 管线和室内采暖系统的 管理。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列文件中的 条款通过本 标 准 的 引用而成为本 标 准 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 ( 不包括勘误的 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 标 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 标 准 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 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 引用为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 标 准 。 GB/T16811 工业 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 CJJ/T88 城镇供 热 系统安全技术规 程 JB/T10354 工业 锅炉运行规 程 DB11/097 低硫散煤及制品 DB11/139 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DB11/381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 程 DB11/T466 供 热 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 范 3 管理工作总体目标 2 3.1 供 热 企 业 ( 单 位 ) 应 在 保 障 供 热 质 量 的 同 时 , 规 范 对 采暖 用 户 的 服 务 。 3.2 供 热 企 业 ( 单 位 ) 应 采 用 节 能 技 术 措 施 , 实 现 供 热 系 统的 节 能 减 排 , 保 障 各 项 环 保 指 标 达 标 。 3.3. 供 热 企 业 ( 单 位 ) 应 确 保 整 个 供 热 系 统 的 设 备 完 好 , 在安 全 状 态 下 运 行 。 3.4 供 热 企 业 ( 单 位 ) 应 供 热 系 统 在 采 暖 季 节 内 的 能 耗 进 行计 量 和 统 计 , 建 立 成 本 核 算 体 系 。 4 岗 位 职 责 4.1 总 负 责 人 职 责 4.1.1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的 各 项 方 针 、政策和 标 准规 范 , 遵守法律、法规 、执 行 相关职 能 部门的 规 定和 文件。 4.1.2 主持供 热 企 业 ( 单 位 ) 的 全 面工作, 实 现 供 热 采 暖 系统 管理工作总 体 目标 。 4.1.3负 责 岗位 职 责 、规 章制度建 设 和 标 准化管理、计 量管理、职 工培训和 班组建 设 等基础工作。 4.1.4负 责 组织、协调、检查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