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推广举措及模式分析借鉴国外农业科技推广的先进经验以美国、法国、日本、以色列和荷兰等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具有高度发达的农业科技体制,其科技与农业经济的结合比较紧密
他们有很多很好的经验虽然不一定适合中国的国情,但是值得参考借鉴[6]
美国综合性农业法规包括农产品价格支持、生产控制、农业信贷、土地保护、剩余农产品处理、出口贸易等内容
除综合性农业法规以外,美国还制定了30多项单项农业法规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详备的法律法规有效地规范了农业生产行为,以保证农业科技推广正常有序地进行
目前丹麦形成了严格的准入机制,即在丹麦想成为农民,购买或继承30hm2以上的土地,必须接受为期5年或5年以上的农业学院的正规培训,并获得从事农业的绿色证书才行
此外,农民还要经常参加由地方农业咨询中心负责组织的技术培训
当然,这在中国还不易实现,但这表明,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势在必行
除了农民,农技推广人员更需要具备较高的素质才能保证农业技术推广的顺利进行,才能迎接科技进步带给农业技术推广的挑战
因此美国、法国、日本等国政府非常重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建设,实行严格的从业资格制度
美国、日本明确规定,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必须获得相关专业的学士或学士以上的学位
美国将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大学为纽带,由大学统管全州的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业务,形成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三位一体的体系[6,7]
具体做法是在大学建立农业推广部,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基层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并在各县设推广站,在全国形成一个庞大的教育、科研和推广的协作网
它的农业科研体系包括政府体系、私人公司系统和民间自我服务组织系统
农技推广体系分为联邦农技推广局、州农技推广站XX县区推广办公室3个层次
法国建立了非政府组织主导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其农业技术协调协会和农业学校是推广农业科研成果的主力军[8]
日本农业推广有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