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试行) 公 安 部 联合发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00 六年十一月 说 明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 保安员
2 职业定义 在保安服务组织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防范服务的人员
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
5 职业能力特征 身心健康,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身高、体能、技能标准,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指挥、协调及自主学习、执行的能力
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7 培训要求 1
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保安员不少于 264 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 150 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员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保安师不少于 250 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师不少于 150 标准学时
基本要求 2
1 职业道德 2
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
2 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爱岗敬业,熟悉业务; (3)掌握技能,强健体能; (4)文明值勤,热情服务; (5)见义勇为,奉献社会; (6)恪尽职守,保障安全
3 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2)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按照合同规定保护客户的人身、财产、信息安全
(3)文明值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
(4)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5)遵守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严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基础知识 2
1 基础理论知识 (1)保安服务业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