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FVF1001·01-2010 (第 1 版) 1003·01-1 保密机要室的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对保密机要室以及机要室内的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电话以及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做出规定,以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保密机要室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公司保密支持性文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办法》 2.2. 公司保密支持性文件《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办法》 2.3. 公司保密支持性文件《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无) 4. 管理职责 4.1. 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机要室以及机要室内的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电话机以及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 5. 管理规定 5.1. 保密机要室管理 5.1.1. 保室机要室是公司保密要害部位,存放、流动和处理着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专职保密员必须提高警惕,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专职保密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国家的秘密信息。 5.1.2. 保密机要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监控系统,进行监控管理。 5.1.3. 自动报警监控系统每月检测一次,确保其正常有效运行。 5.1.4. 进出机要室实行登记制度(登记表见记录表1)。保密机要室原则上禁止公司不相关人员或公司外人员进入,但因维修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电话以及监控系统或上级机关、军方、系统内人员来访参观,不得不进入机要室的需经 保密委 员会 主任 (副 主 任 )批 准 并 登记后 方可 进入。但随 身 携 带 的相关通 讯 、摄 像 等 设 备 暂 由 专职保密员管理。不相关人员未 经 批 准 进入机要室的,将 根 据 情 节 严重 程 度,给 予 相应的处罚 ,并 追 究 所 在 部门领 导 责任 。 5 .1 .5 . 机要室内所 产 生的一切 废 纸 、废 信封 等 不得随 意 乱 仍 ,必须粉 碎 销 毁 。 5 .1 .6 . 机要室内不准 存放带 有腐 蚀 性或易 燃 易 爆 物 品 。 BM/FVF1001·01-2010 (第 1 版) 1003·01-2 5 .1 .7 . 下班或人不在时,文件必须入柜、锁好;下班时关好门窗,随手锁门;重大节假日必须加封条。 5.1.8. 机要室门和密码文件柜的钥匙以及密码文件柜的密钥由保密办专人进行保管。 5.2. 机要室内的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电话机的管理 5 .2 .1 . 传真机的管理 5 .2 .1 .1 . 机要室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