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部分 单证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经营风险,杜绝漏洞,使业务单证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司改革发展及其完善内控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单证管理遵循空白单证与印鉴分开管理;单证的保管与使用分开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单证管理模式及基本原则 第三条 各部门的单证管理职责如下: (一) 财务部负责所有空白有价单证的管理及保费发票、收款收据的归档; (二) 出单中心负责所有有价单证的规范使用和业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除保费发票、收款收据外); (三) 成本控制部门负责所有非有价单证的管理。 第四条 总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一) 总公司承保中心核定承保条件、费率、条款等; (二) 总公司产品开发部统一设计或批复设计单证格式; (三) 总公司财务部单证室负责印刷流水号的统一分配与单证管理; (四) 总公司办公厅负责集中印刷与发运事宜,负责组织管理公司业务档案工作。 第五条 单证管理采用以下模式: 总公司集中发放单证,各机构逐级管理原则。总公司监督、管理、指导分公司单证工作;分公司负责管理本级及下级机构的单证工作;三级机构负责管理本级及下级机构的单证工作。 受当地财税监制的保费发票执行属地管理模式。 第六条 单证管理采用以下原则: (一) 统一征订、集中发放原则。各机构按照本单位月度单证使用量结合后期业务发展提前规划下期单证需求,需求量必须和其业务规模相匹配。各机构财务统一时间在业务系统进行征订,总公司集中核发相应单证需求。 (二) 谁受益,谁承担原则。单证印刷费由总公司统一结算,按各机构征订的单证数量分摊单证印刷费,机构财务按实际使用部门分摊相应印刷费(涉及单证调拨的视具体情况另行决定)。 (三) 谁领用,谁负责原则。各机构及单证使用部门对所申领单证的保管、使用、回销及归档负责。单证使用部门为单证管理直接责任人;财务单证管理员为单证管理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后援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为单证管理相关责任人。 第三章 单证的基本概念 第七条 单证的分类 (一) 按单证的使用价值分类,分为有价单证和非有价单证 1 . 有价单证是指各项保险业务所使用的,冠有公司名称、编有单证印刷流水号,一经签发即承担经济责任、产生法律效力的凭证,特点为有印刷流水号,需要进行入库、领用、回收、销号、归档、销毁等处理,如各类险种的保单、保费发票、批单等。 2 . 非有价单证是指出具后不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