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 国 保 监 会 关 于 试 行 《保 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的通知 保监发〔2 0 1 4 〕8 2 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完善保险资金投后管理,科学审慎评估资产风险,提高保险资产质量,我会制定了《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公司实际,逐步实施并完善资产风险分类制度
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参照国际惯例,探索更严格的分类标准
中国保监会 2 0 1 4 年 1 0 月 1 7 日 保 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为保险机构)的全面风险管理,提高保险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产质量,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指资产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保险机构投资资产划分为不同级别的过程
需要进行风险分类的资产包括保险机构投资的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之外的资产
第三条 评估保险机构资产质量,应以风险为基础,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分类标准的核心定义为: —2 — 正常类: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资金能够正常回收,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资产及收益会发生损失
其基本特征为“一切正常”
关注类:资产未出现显著减值迹象,但存在一些可能造成资产及收益损失的不利因素
其基本特征为“潜在缺陷”
次级类:资产已出现显著减值迹象,即使采取各种可能措施,资产仍可能形成一定损失,但损失较小
其基本特征为“缺陷明显,损失较小”
可疑类:资产已显著减值,即使采取措施,也肯定要形成较大损失
其基本特征为“肯定损失,损失较大”
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资产仍然全部损失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其基本特征为“基本损失”
本指引中各类资产分类应按照核心定义的基本要求,结合资产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