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债的概述 第一节 债的概念、特征 一、债的概念 (一)债的概念 1、民法上债的概念不同与民间所谓的债,也不同于中国固有法上的债: (1)民间所称之债,专指债务,尤指金钱债务
(2)我国固有法上的债,自汉律以来,一直未曾扩大,仅指欠人财物
2、债的概念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现代民法上债的概念源自罗马法
罗马法的债(oblitio)既指债权债务,也指债权债务关系,其本义为“连结”,故债又称为“法锁”(ju ris v incu lu m)
英美法上,与债相当的概念为obligation,指联系两个法律人格、赋予每个法律人格以具有法律效力的相互权利、义务的约束和纽带
3、现代民法上债的概念与中国固有法上的债的区别: (1)近现代民法上的债不仅指债务,而且指债权; (2)不仅指金钱之债,还包括以转移权利、交付财物、提供劳务为标的,甚至以不作为形式存在的债; (3)不仅指因合同所生之债,还包括因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所生之债
在现代,债的种类更趋扩大,连缔约上过失、单方允诺等亦都被囊括在内
亦即现代民法上债的概念,其范围要广泛的多
至于"欠债还钱"的那 个"债",其实 只 是作为债的一种类型 的"合同之债"中的一类,学 名 叫 "借 贷 合同"
二 、债的特征 1、债为民事法律关系之一种; 2、债为财产 性 的法律关系; 3、债为特定主 体 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4、债为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结合关系; 5、债为当事人实 现其特定利益 的法律手 段
第一章 债的概述 第二 节 债的要素 一、债的要素 的界 定 债的要素 是指构 成 债所必 须 具备 的因素 ,包括债的主 体 、债的内容 和债的客 体 (债的标的) 二 、债的主 体 债的主 体 是指参 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 (一)债权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享 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