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第 1页 共 8页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假期管理规定1总则1
1为规范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假期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中集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的假期类别包括:法定休假日、年休假、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事假及调休
其中除法定休假日外,其余的假期员工都要履行申请休假手续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控股公司全体员工的休假管理
2申请休假的基本规定2
1员工申请休假实行《员工休假登记卡》(以下简称《休假卡》,见附件)管理,《休假卡》由各部门考勤人员保管
2休、销假程序为:员工从部门考勤人员处领取个人《休假卡》,按规定填写、报批,批准后将《休假卡》返还考勤人员
员工返岗当天到考勤人员处销假
3员工休假必须说明原因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休假时间较长者,应事先与部门领导指定的有关人员办理工作交接,使本人在休假期间的工作保持连续
休假期间离开公司所在地的员工,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去向
4员工因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未能按照规定事先请假,则应于缺勤当班两小时内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说明请假事由,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
返岗当天应立即按本规定第2
6条款补办请假手续
5预计不能如期返岗时,员工本人应在规定假期结束前一天向原批准领导申请续假
经批准,续假时间按事假处理(病假除外),返岗当天补办续假手续
6休假审批权限2
1部门副职领导及员工申请休假三天及以内的,由部门领导审批;三天以上七天及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七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2部门正职领导申请休假一天及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 一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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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副总经理、总师、总监和总经理助理申请休假由总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