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备课教案 第一编 导论 关于导学:1、导学不是“倒”学;导者,引导,指导也,导游也。 2、对学生的要求:加强自己读书的兴趣和实践,有问题可以拿来探讨。 3、上课时所讲,有些在课本之外,但是本学科应了解的知识背景或者就是重要的学科知识而教材忽略了。其为“导”也。 4、学习方法方面的建议,希望同学们提出来。 下面进入课程内容学习: 一、关于本课程适合讲什么的问题? 1、公司法是电大开放教育法律专业(本科)的选修课程。4学分。 2、公司法是商法学科中的核心内容,也是商法学的分支学科。无论是商法,还是公司法,均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新设立的学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们对这些学科的需求显得越来越迫切和突出。 3、公司法学是研究公司法律的科学,是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司如何设立、如何组织与管理、如何规范运行的科学。公司是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形式。也是资本和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的组织形式。公司在我国的出现会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每一个方面产生巨大的、深刻的影响,会改变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和人们习以为常的价值观念。然而,公司的操作又是非常严格的。离开法制的轨道,公司也会给社会经济生活的秩序制造混乱。学习公司法,可以使我们学会掌握公司组织的规律;学会运用法律,指导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学会对公司依法进行管理,让公司组织最大限度地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设臵本课程的具体目的和要求是。 (1)了解和掌握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的公司法律、法规。 (2)增强市场经济的法制观念,自觉地运用公司法等法律参与经济活动,严格依法办事。 (3)训练自己应用公司法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4)通过公司法课程的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 教材评价:我们所用的课本过于简略,理论方面探讨得少一点,也没有涵盖最近的公司法修改,建议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参阅别的教材、专著促进学习。(如自考教材,华东政法的顾功耘主编,北大出版社。叶林的公司法 等) 二、我们今天的课讲两个问题:概括的来看:1关于公司 2、关于公司法。 (一)关于公司: 1、公司的概念: 法律的概念往往是动态的,没有绝对真理,只是对研究对象的一个把握,是“与时俱进”的。 各国出于立法传统、法律体系的差异等原因,对公司的概念使用并不相同。大体可分为两种: (1) 以概括的方式作出定义,如日本:“本法所谓公司是指以从事商行为为目的而设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