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 共 9 页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 一 章 公 司 名 称 和 住 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住所: 第 二 章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 三 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及 股 东 姓 名 ( 名 称 )、出资 额、出资 期限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的姓名(名称)、证件类型及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如下: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姓名 (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认缴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 第 2 页 / 共 9 页 第 四 章 股 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权利 (1) 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2) 有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的权力; (3) 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行使管理决策权; (4)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5) 依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6) 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并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认缴出资; (8) 依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9) 公司终止后,分得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二)股东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责任和债务; (3) 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4) 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 公司依法设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第 3 页 / 共 9 页 (6)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7)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8) 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 五 章 公 司 的 机 构 及 其 产 生 办 法 、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 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