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议事规则及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提高决策水平和议事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属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
公司决策议事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集中、依法决策、责任追究和保密原则
第三条 公司领导班子会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主体,班子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总经理不能参加会议时,可指定委托人召集和主持
班子会决策议事应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不得以传阅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决策议事
如遇突发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可临时召开
第二章 公司决策议事事项范围 第四条 凡涉及公司发展和稳定,重要人事变动,重大资金运作,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需要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进行决策
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2 1
贯彻落实董事长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
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
领导员工的分工、公司重要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方案各专项奖励方案等事项; 4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5
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缴纳;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职工奖励惩处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6
其他需要班子会研究的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1
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以及定编定员方案,制定公司选人用人标准,制定人员选拔任用提名、考核奖惩等制度; 2
对公司中层管理干部、特大型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选聘、任免和重要奖惩; 3 3
其他人事管理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重要项目安排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