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钢铁公司企业标准 Q/TGGF Q/TGGF·GL-M3-01-2010 代替Q/TGGF·GL-M3-01-2009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2010-08-20 发布 2010-09-01 实施 通 化 钢 铁 公 司 机 械 动 力 处 发 布 Q/TGGF·GL-M3-01-2010 前 言 本标准名称为“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本标准由通化钢铁公司机械动力处提出; 本标准由通化钢铁公司机械动力处归口; 本标准由通化钢铁公司机械动力处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刘宪富、孙玉敏 本标准评审人:马清洁 本标准批准人:盛国权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标准Q/TGGF·GL-M3-01-2009《设备点检管理制度》,原标准作废,停止实施。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化钢铁公司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通化钢铁公司设备点检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2 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3 总 则 3.1 目的和适用范围 3.1.1 设备点检管理是设备工作中的一项最基础的管理工作,是用好、管好设备的有效办法。点检的操作是将生产设备按分工区域分三级点检,即专职点检、维护点检和岗位点检。它是一种以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系,是实现设备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并使这三方面达到最佳化,实现全员设备维修管理的一种综合性管理制度。 3.1.2 各单位自行选拔专职点检员,要经过本厂和机械动力处考核,应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检修经验,由具有判断运行状况能 力,责 任 心强 的人 员担 任 。专职点检员名 单,上 报 机械动力处备案 。 3.1.3 本制度规定公司生产设备必 须 按专业、区域及 有关 分工原 则 由设备专职点检员实施 点检管理; 专职点检员通过对 设备的点检和管理准确 地 掌 握 设备运行状况,并根据不同 类 别 设备的运行状态 及 修理履 历 或倾 向 管理实绩 ,编 制切 实可行的定修计 划 ,尽 可能 避 免 设备的过维修和欠 维修发 生,延 长 设备寿 命 周 期、最大 限 度地 减 少 设备检修时 间 和费 用,确 保 生产设备正 常 运行。 3.1.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生产设备。 4 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