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文排版格式规定 为适应公司管理水平提高的需要,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行文的编制、格式、审核、发放、流转和存档等工作,逐步达到行文的标准化管理和高效流转,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适用范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向公司内、外的部门或单位的正式行文,包括制度性文件(专指制度、规定、条例、规范、决定和原则意见等)和非制度性文件(指报告、请示、备案、函和重要正式通知等),不包括公司内部日常工作中的联系单、征询函、会议通知等其它文件
二、管理职责 1、公司行政部按本规定对公司日常行文和流转实施管理
2、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各类行文程序和格式的规范性检查,包括在贯彻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和解释工作
三、发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措辞准确简洁,不使用可能引起误解的语言,文件的内容应详细完整,特别是对外发文,用词要贴切
2、对已有的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内容可直接引用,但必须写明引用的文件名、编号以及引用条款
四、行文文件的格式: 1、对外行文:红头文件、简报、红头通知、会议纪要的标准格式详见附录一; 1
1文本要求:标题二号黑体;正文仿宋三号;正文中标题三号黑体;主题词三号黑体;页边距上下左右均2
行间距单倍行距
附件: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两字标注“附件”二字,后跟全角冒号, 2 再标注附件名称,附件名称不加标点
附件正文三号仿宋;多个附件时,其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
附件装订时,应与公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处标识“附件”
成文日期:标识于正文下空三行,居右空四字;成文日期使用汉字,其中的“零”为大写的字母“○”
2、对内行文:非正式通知、申请、请示、涵、传真等文件,标准格式详见附录二
1文本要求:标题二号黑体;正文四号宋体;正文中标题四号宋体加粗;主题词三号黑体;页边距上下左右均 2
附件: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两字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