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路 水 运 工 程 淘 汰 危 及 生 产 安 全 施 工 工 艺 、设备和材料目录 序号 编码 名称 简要描述 淘汰类型 限制条件和范围 可替代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供参考) 实施时间 一、通用(公路、水运)工程 施工工艺 1 1.1.1 卷扬机钢筋调直工艺 利用卷扬机拉直钢筋 禁止 普通钢筋调直机、数控钢筋调直切断机的钢筋调直工艺等 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实施 2 1.1.2 现场简易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工艺 在施工现场采用拌制砂浆,通过切割成型等方法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 禁止 专业化压制设备和标准模具生产垫块工艺等 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实施 3 1.1.3 空心板、箱型梁气囊内模工艺 用橡胶充气气囊作为空心梁板或箱型梁的内模 禁止 空心板、箱型梁预制刚性(钢质、PVC、高密度泡沫等)内模工艺等 发布之日起九个月后新开工项目实施 4 1.1.4 人工挖孔桩手摇井架出渣工艺 采用人工手摇井架吊装出渣 禁止 带防冲顶限位器、制动装置的卷扬机吊装出渣工艺等 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实施 序号 编码 名称 简要描述 淘汰类型 限制条件和范围 可替代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供参考) 实施时间 5 1.1.5 基桩人工挖孔工艺 采用人工开挖进行基桩成孔 限制 存在下列条件之一的区域不得使用:1.地下水丰富、孔内空气污染物超标准、软弱土层等不良地质条件的区域;2.机械成孔设备可以到达的区域 冲击钻、回转钻、旋挖钻等机械成孔工艺 发布之日起九个月后新开工项目实施 6 1.1.6 “直接凿除法”桩头处理工艺 在未对桩头凿除边线采用割刀等工具进行预先切割处理的情况下,直接由人工采用风镐或其它工具凿除基桩桩头混凝土 限制 在下列工程项目中,均不得使用:1.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2.独立大桥,特大桥;3.水运工程 “预先切割法+机械凿除”桩头处理工艺、“环切法”整体桩头处理工艺等 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实施 7 1.1.7 钢筋闪光 对焊工艺 人工操 作 闪光 对焊 机进行钢筋焊 接 限制 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时不得使用:1.在非 固 定 的专 业 预制厂 (场 )或钢筋加 工厂 (场 )内进行钢筋连 接作 业 ;2.直径大于 或等于 22mm 的钢筋连 接 套 筒 冷 挤 压 连 接、滚 压直螺 纹 套 筒 连 接等机械连 接工艺等 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实施 8 1.1.8 水泥 稳 定 类基层、垫 层拌 合料“路拌 法”施工工艺 采用人工辅 以机械(如 挖掘 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