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青年人才成长,扶持基础研究,激励创新思维,培育后备科研人才,凝聚科研创新团队,强化优势特色学科的科研积淀,增强学校高水平科研课题的申报质量和竞争实力,特设立兰州交通大学青年科学基金(以下简称“校青年基金”)
第二条 校青年基金年总经费约150 万元,由校科技发展专项投入60 万元/年、校财务计划支列 90 万元/年,独立建账,专款专用
项目支持强度:自然科学类项目经费3
0 万元/项,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经费1
5 万元/项
第三条 校青年基金重点资助基础、应用基础、创新性实用技术研究
第四条 校青年基金由兰州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处负责项目管理
以项目研究和“兰州交通大学青年科学基金学术论坛”(简称“校青年学术论坛”)为载体,培养青年教师学术研究能力,增强学术研究积淀
第五条 项目资助时限三年
优秀基金项目可获得1 次滚动支持
第二章 资助范围与条件 第六条 校青年基金重点支持的研究范围: ⑴ 符合自然科学基金委年度项目指南的基础性研究
⑵ 符合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 方向 的应用基础性研究
⑶ 围绕 学校科研发展目标 ,支撑 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前 沿 性、交叉 性、创新性研究
⑷ 具 有 区 域 特色和重要 科学价 值 的学术性研究
⑸ 具 有 重大应用前 景 和市 场 推 广 价 值 的创新性应用技术研究
⑹ 带 动新学科、新兴 技术领 域 及 高技术产 业 形 成和发展的研究
⑺ 解 决 地区 与行 业 发展需 求 的重大应用技术研究
第七 条 校青年基金申请 者 的基本 条件 : ⑴ 我 校在 职 教工 ,立项申请 年1 月1 日 未 满35 周 岁 (自然科学类)、40周 岁 (哲学社会科学类),具 有 硕 士 及 以上 学位
⑵ 未 主 持过 国家和地方纵 向 科研项目(自筹 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