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函、信用证的知识及开立程序 保函 定义 保函(Letter of Gu arantee, 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请求,向第三方(卖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保证在申请人(买方)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银行)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当事人及权责 1
委托人(Principal)----买方 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
委托人的权责是(1)在银行按照保函规定向卖方付款后,立即偿还银行垫付的款项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3)银行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担保人(Guarantor)---银行 是保函的开立人
担保人的权责是:(1)在接受买方申请后,依买方的指示开立保函给卖方
(2)保函一经开出就有责任按照保函承诺条件,合理审慎地审核提交的包括索赔书在内的所有单据,向卖方付款
(3)在买方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付之款情况下,有权处置押金、抵押品、担保品
如果处置后仍不足抵偿,则担保行有权向买方追索不足部分
受益人(Beneficiary)---卖方 是有权按保函的规定出具索款通知或连同其他单据,向银行索取款项的人
卖方的权利是:按照保函规定,在保函效期内提交相符的索款声明,或连同有关单据,向银行索款,并取得付款
种类 银行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维修保函、预留金保函、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等
履约保函 是指应买方的请求,向卖方所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
倘若履约责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约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约项下的其他业务,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
该款项通常相当于合约总金额5%-10%
预付款保函 又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