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0年度诸暨市教研课题结题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直属学校、教办、中心学校: 按照《浙江省教学研究系统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结题的暂行规定》的精神,我室决定于 2010年 11月进行诸暨市 2009年度教研课题的结题申报工作,现将结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请结题的条件 1、经正式发文公布的预期在 2010年 12月前完成研究的诸暨市教研课题(包括上一年申请延期的); 2、研究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并取得了预期的成果; 3、研究过程科学、规范,研究资料系统、完备; 4、形成书面结题报告(结题报告字数不少于 5000字); 5、经结题论证或鉴定(须有有关学科教研员参与),并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
二、报请结题的程序 1、由课题组组织结题论证或鉴定,形成书面意见
论证或鉴定不拘形式,可采用会议、通讯形式、走访形式等
2、课题研究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结题申请,且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结题的书面意见
三、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一份; (2)课题研究记载册一份(见附件,栏目大小可自行设定); (3)直接相关的成果至少一份
以上结题材料装入材料袋(一课题一袋)
三、证书发放 结题证书是完成课题研究的重要依据,也是教研课题成果评奖的必要条件之一
依据课题研究程序的科学性,研究预期目标的达成度,研究过程中的档案资料建设等情况,论证或鉴定意见等进行审核,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发放结题证书
未能按时结题的立项课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课题延期结题申请”报我室
四、结题受理 1、方法:以学校或教办为单位集体受理的方法,即课题负责人将有关材料报所在学校或教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由学校或教办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至我室相应的学科教研员,由学科教研员初审后报至我室教科研办公室审核,主任室同意后公布结果
各学校或教办须填写好“结题申报汇总表”(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