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包装材料验证标准 一、总则 1 包装材料的要求 参考依据: 制定本规范参考了下列文件中的一些信息,但没有直接引用里面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YY/T0681.1 ➢ YY/T0313。 用作制造的包装材料原料是原始材料,应有原料的来源,明确其历史和可追溯性,并受到控制,以确保成品始终能满足要求。 2 包装材料的设计必须在满足原定用途的条件下,既能够确保内包装材料的符合性,又把对使用者或患者的安全造成危害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程度。 2.1 包装材料与的相容性(即包装与医疗器材相互无不良影响):主要考虑的有:包装材料的安全性毒性的要求,拟包装的医疗器械的大小和形状 ,对物 理 和其它 防 护 的要求,医疗器械对特 殊 危险 例 如 辐 射 、湿 气 、机 械性撞 击 ,静 电 放 射的敏 感 性。 2.2 包装材料与标识 方式 的相容性:标识 方法 必须对包装材料与采 用的灭 菌 过程的相容性无不良影响,印 刷 或书 写 所采 用的油 墨 不会 转 移 到产品上 ,也 不会和包装材料起 反 应而影响包装材料的效 用,也 不会 变 色 而使标识 变 的模 糊 不清 ,对固 定在包装材料表 面的标识 ,其附 着 方式 必须能耐 受灭 菌 过 程的使用及 制造 厂规定的贮存和运输条件。 3 包装材料能够提供对物理、化学和微生物的防护。 3.1 包装材料在使用场所与使用者撕开包装取出使用时的要求相容性(例如无菌的开封)。 3.2 在使用条件下,在灭菌前、中、后,包装材料不可释放已知是有毒的,其数量足以对健康危害的物质。 3.3 无菌状态的保持:(即从其产品灭菌后,成为无菌之时起,直至规定的失效日期或使用时止),包装完整性及包装材料的微生物阻隔特性。 3.4 材料的毒性检测。 二、包装完整性试验 1 试验目的 对的包装系统,按照YY/T0681.1、YY/T0313 和“包装完整性试验方案”进行包装完整性验证,来评价包装系统的符合性。 2 试验样品:产品及其包装 3 试验依据:YY/T0681.1、YY/T0313。 4 试验项目 a) 单包装初始污染菌; b) 单包装阻菌性(不透气性); C) 单包装材料的细胞毒性。 5 试验结论 按“包装完整性验证方案”对所有项目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