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问题与治理经验 (一)整体好转,局部恶化 南方红壤区 8 省水土流失状况总的趋势是,整体好转,局部恶化
根据调查统计,南方 8 省 1990 年水土流失总面积为 24
9 万平方公里,占南方 8 省土地总面积 114
1 万平方公里的 21
8%;至 2000 年,即 10年后,全区水土流失面积为 20
0 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 17
5%,水土流失减少的面积为 4
9 万平方公里,幅度达 4
3%,平均每年减少流失面积为 4900 平方公里
据统计,当前在 8 个省中,这种比例是不均衡的,其中安徽、福建、浙江和江西减少幅度较大(减少幅度大于 20%),湖北、湖南的减少幅度较小(约 10%~20%),广东减少幅度最小(3
3%),而海南省水土流失面积反而有所增加(增加幅度约 20%)
这说明近十年来,我国南方 8 省水土流失的面积有所缩小,数量有所降低(表 1 略)
此外,从水土流失强度变化状况来看,各省近十年来,轻度流失面积平均减少 17
3%,其中湖南、广东和海南三省轻度流失面积增加,其他省的都减少;中度流失面积总体减少 18
9%,其中除了湖北省轻微增加外,其他省的中度流失面积都程度不同地减少;强度流失面积总体减少 21
8%,其中,江西、福建、浙江三省强度流失面积反分别较前增加 31
4%(表 2 略)
表 2 数据还说明各省水土流失中度的面积普遍减少,但是幅度除安徽和湖南较大外其他变化都不大,而轻度和强度则变化较大,且各省之间差异也很大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尽管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总面积在减少,但是减少的幅度与各地治理面积极不相称,其主要原因是,南方 8 省由于人为影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面积正在不断增加,据测算,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总共达到 2256 平方公里
据资料,湖北省近几年来,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大于 500 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