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2006 年 9 月 22 日 2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公司章程》制定
2、南玻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A股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5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南玻A股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南玻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5,000万股南玻A股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南玻股本总额1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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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玻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3、本激励计划按照分次授权方式实施
首次授权的股票期权占股票期权总额的90%即4,500万份,其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4,500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南玻股本总额1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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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剩余的10%即500万份股票期权将于首次授权完成后的两年内一次或分次实施授权,其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南玻股本总额1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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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仅对首次授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作出安排,关于首次授权后剩余的50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权条件、激励对象与份额、行权条件和行权安排等事项,公司将届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具体 情 况 拟订 ,并 提 交 公司董 事会、股东 大 会审 议 批 准
5、南玻没 有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 取 有关权益 提 供 贷 款 以及其他任 何 形 式的财 务 资助 ,包 括 为其贷 款 提 供 担 保
6、本激励计划必 须 满 足 如 下条件后方可实施: 中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