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卫生部发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卫通〔2 0 1 1 〕2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通 告 现发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为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 235-2011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该标准于 2011年 8月 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2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报批稿) 3 注意:本标准2011-01-21 发布,2011-08-01 施行。编号为GBZ 235-2011。这里刊登的是报批稿,仅供参考。发布稿可能与其有细节不同,请以正式发布稿为准。禁止作为文献引用。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 1章、第 4章、第 5章、第 6章、第 7章为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推荐性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长安、陈尔东、钱叶侃、张照辉、姜恩海、贾廷珍、王可心、赵欣然。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受电离辐射职业照射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 GBZ 95 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 GBZ 96 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 GBZ 97 放射性肿瘤病因判断标准 GBZ 98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 GBZ 99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 GBZ 100 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标准 GBZ 101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 GBZ 104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 GBZ 105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 GBZ 106 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 GBZ 107 放射性性腺疾病诊断标准 GBZ 11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 GBZ 113 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 GBZ/T 151 放射事故个人外照射剂量估计原则 GBZ/T 163 外照射急性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