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 险 源 辨 识 与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项 目 部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与 控 制 , 保 障 工 程 建 设 安全 , 预 防 事 故 发 生 , 控 制 项 目 部 重 大 危 险 因 素 , 提 高 安 全 管 理 水 平 ,特 制 定 本 管 理 办 法
第 二 条 编 写 依 据 : 依 据 国 家 《 安 全 生 产 法 》、《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产 条 例 》、 环 境 与 职 业 健 康 体 系 要 求
第 三 条 本 办 法 适 应 于 兰 州 新 区 现 代 有 轨 电 车 项 目 经 理 部
第 四 条 不 可 接 受 风 险 是 指 在 施 工 生 产 过 程 中 , 可 能 发 生 爆 炸 、坍 塌 、 坠 落 、 火 灾 及 中 毒 等 事 故 或 对 周 围 人 员 、 建 筑 物 和 设 备 有 重大 危 害 的 作 业 、 活 动 、 设 施 和 场 所 等
第二章 危险源的分类 第 五条 根据 GB/T13861-92《 生 产 过 程 危 险 和 危 害 因 素 分类与代 码》 的 规定 ,将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危 险 、 危 害 因 素 分为 六类
(一 )物 理 性危 险 、 危 害 因 素 : 1
设 备 、 设 施 缺陷(强 度不 够、 刚度不 够、 稳定 性差、 密封不 良、应 力集中 、 外形缺陷、 外露运动 件、 制 动 器缺陷、 控 制 器缺陷、 设备 设 施 其他 缺陷); 2
防 护 缺陷(无 防 护 、 防 护 装 置 和 设 施 缺陷、 防 护 不 当 、 支 撑 不当 、 防 护 距 离 不 够、 其他 防 护 缺陷); 3
电 危 害 (带 电 部 位 裸 露、 漏 电 、 雷 电 、 静 电 、 电 火 花 、 其他 电危 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