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 军事设施; c) 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 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20592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危险化学品dangerou s chemicals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2 单元 u nit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4
1 辨识依据 4
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具体见表1 和表 2
GB18218-2009 4
2 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确定方法如下: a) 在表 1 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按表 1 确定; b) 未在表 1 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其危险性,按表 2 确定临界量;若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