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 B 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 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 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 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 厅堂内 务测 量 点 可 能的最大峰 值 声压级的平 均 值。以 峰 值 因 数 (1.8~ 2.2)限 制的额 定通 带 粉 红 噪 声为信号源,其 最大峰 值声压级为 RMS 声压级的长 期 平 均 值加 上 峰 值 因 数 的以 10 为底 的对数 再乘 2 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 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2.0.7 传声增益 transmission gain 扩声系统在最大可用增益状态时,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平均值与扩声系统心型传声器处稳态声压级的差值,单位:dB。 2.0.8 声场不均匀度 sound distribution 厅堂内(有扩声时)各测量点的稳态声压级的差值,单位:dB。 2.0.9 声反馈 acoustic feedback 扩声系统中的扬声器系统放出的部分声能反馈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