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维护保养协议合同编号: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程的实际需要,在乙方已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对现场情况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及要求进行了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甲方将(设备名称)的维护保养工作交乙方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维护保养中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 1 条机械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 维保设备概况:1.3.1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1.3.2 型号及出厂日期:1.3.3数量:第 2 条维护保养内容2.1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范及所维护保养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保证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满足现场使用要求。2.2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2.2.1基础排水设施及基座螺栓松紧的检查;2.2.2标准节及附着件处连接紧固的检查;2.2.3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小车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等安全部件的维护检查;2.2.4钢丝绳磨损的检查及保养(钢丝绳传动);2.2.5吊钩连接节点的检查;2.2.6 制动器与传动机构的维护检查;2.2.7 指定部位的维护保养。2.3乙方每月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需更换电器易损件或配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零星易损件由乙方负责提供,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若需更换配件,由出租单位负责提供,并由甲方视情况委托乙方或委托生产厂家进行更换。易损件及零部件更换,应当做好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并报甲方备案。2.4由于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违规操作造成的机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第 3 条维护保养期限3.1维护保养期暂定从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开始使用之日起至拆除之日止(具体的期限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3.2乙方应制定月维护保养计划经甲方审批后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维护保养计划应当明确保养内容及部位。维护保养记录要加盖乙方公章。3.3在非维护保养计划内的其它时间进行维护保养,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范》 JGJ5144-2010 ) 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标准进行施工作业。第 4 条维修保养费用4.1 维护保养费用为每月元/台。4.2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护保养工作所涉及的人工费、劳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