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厦门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标准(1
0 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1
0版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布局、设施和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厦门市1
0版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设置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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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2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农贸市场 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禽类、蛋类、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食品及其它产品经营的固定场所
4 布局要求 4
1 市场建筑面积原则上达800 平方米以上、经营者达80 户以上
2 室内市场,市场进出口不少于 2 个,摊位、店面、柜台和货架设置整齐统一
3 商品分区合理规范 4
1 商品分区按蔬菜、禽类、蛋类、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商品分类进行划行规市,布局合理、区域标志明显; 3 4
2 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自产自销交易区
3 生食与熟食,代加工与直接入口食品摊位分开设置; 4
4 活鲜区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宰杀相对独立、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