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厦门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规定 第 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为 规 范 厦 门 机 场 控 制 区 的 安 全 管 理 , 维 护 民 用 航 空秩 序 , 保 障 民 用 航 空 安 全 ,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安 全保 卫 条 例 》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章的 规 定, 结合厦 门 机 场 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 定。 第 二条 本规 定适用 于在厦 门 机 场 控 制 区 内活动的 所有人员。 第 三条 机 场 控 制 区 , 是指根据 需要在机 场 内划定的 进出受限制 的 区 域。 厦 门 机 场 控 制 区 (以下简称机 场 控 制 区 或控 制 区 )划分为 : (一)航 空 器活动区 , 指机 场 内用 于航 空 器起飞、着陆和 滑行的 部分以及与此有关的 地面活动区 域内标定的 供人 员、车辆通行的 场 地, 包括机 动区 、停机 坪和 服务道; (二)候机 隔离区 , 指在候机 楼内划定的 供已经安 全 检查的出港旅客等 待登机 的 区 域以及登机 通道、摆渡车等 , 即安 全 检查点与航 空 器之间的 一切旅客离港区 域; (三)行李领取区 , 指候机 楼内入港行李等 待旅客领取的 区- 2 - 域 ; ( 四 ) 国 际 联 检 区 , 指 候 机 楼 内 海 关 、边检 、检 验检 疫、口岸签证等单位联 合检 查的区 域 , 包括国 际 出发、抵达联 检 区 域 ; ( 五) 行李/货物分拣装卸区 , 指 将进出港行李/货物按航班进行分拣、装卸的区 域 ; ( 六) 执行航班任务的航空器, 包括客舱和货舱; ( 七) 货物存放区 , 指 已经安全检 查的出港货物分拣等待装机 以及入港货物分拣等待领取的货物存放作业区 域 ; ( 八) 航空器维修区 , 指 为航空器维修提供的所有区 域 或设施, 包括停机 坪、机 库、建筑物、车间、停车场以及与其相关 的道路; ( 九) 其他应当列为控制区 进行管制的区 域 。 第 四 条 机 场控制区 通行证( 以下简称通行证), 是指 发给在控制区 工作的人员和车辆用以证明工作身份及其通行权利的专用证件。 本规定所称控制区 通行证, 仅指 人员通行证。 进入机 场控制区 的人员必须持有控制区 通行证。 第 五条 厦门机 场控制区 通行证按照用途和有效期限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