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证登记表 取水( )字 [ ] 第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填 写 说 明 1、第1 页“审批机关”栏:是指审批发证机关。“单位性质”栏:企业按登记注册的分类填写,事业单位填事业,其它直接填写,如行政机关、部队。“行业类别”栏: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规定填写。“许可证有效期”栏: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填5 年。“联系人”栏:是指取水单位具体从事取水许可管理的联系人。“工作部门”栏:是指联系人所在的科室或车间。 2、第2 页地表水部分“水源类型”中的“其他”栏:系指污水处理后的中水回用或海水淡化利用等。 “取水方式”栏:填蓄水、引水、提水、水井,或蓄水、引水、提水相结合的方式。“计量方式 ”栏:填流量计(分超声波和电磁两种)、水表、电表(专指水电站)或用间接计量方式的计时器换算、电表换算。“取水地点”栏:需填县(区)、乡(镇、街道)和河流名称,不能仅填一个地名,有具体坐标的需注明。 3、第2 页地下水部分“水源类型”中的“其他”栏:系指除地热水、矿泉水外的非普通地下水。“取水地点”栏:需填县(区)、乡(镇、街道)、村 ,取地下水的河流名称不用填,有具体坐标的需注明; “申 请 取水期限 ”栏,原 取水许可证未 到 期的,其起 止 时间为 原 取水许可证的开 始 时间至 顺 延 五 年的时间填报 ; 原 取水许可证已 到 期的,其起 止 时间为 到 期时间次 日 至 顺 延 五 年。 4 、第3 页“城 镇生 活 取水”栏:是指供 水企业(如自 来 水公 司 )的取水,其中的“生 活 用水”、“公 共 用水”、“一般工业用水”由 供 水企业填写。 “用水定额 ”栏:按我 省 的行业用水定额 填报 (已 下发到 县级 水行政主 管部门),各 地在审批取水许可时应 作为 技 术 审批的依 据 。“工业取水”可分别填写三 种主 要产 品 的设 计年产 量、用水定额 。“农 业取水”中“灌 溉 定额 ”栏:是指灌 溉 毛定额 。“发电分类”中“火 电”的“其它”栏:是指用海水等冷 却 的火 电厂 ; “发电分类”中的“其它”栏是指核 电、风 电、太 阳 能等。“其他取水”栏:是指除上 面 “生 活 、工业、农 业、发电”取水以 外的取水,如养 殖 业、宾 馆 等第三 产 业经营 性取水。 5 、第6 页引水工程 中“取水建 筑 物 主 要特征 ”栏:应 填写取水建 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