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电 所 巡 检 细 则 一 、 变 (配 ) 电 运 行 人 员 主 要 职 责 1. 认 真 执 行 两 票 三 制 度 (操 作 票 、 工 作 票 、 交 接 班 制 度 、 巡回 检 查 制 度 、 定 期 试 验 切 换 制 度 . 2. 熟 悉 本 变 (配 ) 电 所 一 、 二 次 结 线 及 设 备 规 范 、 作 用 , 了解 有 关 系 统 运 行 方 式 , 掌 握 正 确 的 操 作 及 维 护 方 法 . 3. 严 格 执 行 电 网 调 度 命 令 . 4. 时 刻 注 意 防 止 小 动 物 和 雨 水 进 入 高 低 压 配 电 间 5. 负 责 做 好 现 场 安 全 措 施 , 保 证 检 修 人 员 工 作 安 全 6. 按 规 定 做 好 各 种 记 录 . 7. 对 本 变 (配 ) 电 所 设 备 负 有 运 行 、 监 视 和 维 护 责 任 . 8. 变 (配 ) 电 所 的 安 全 用 具 , 消 防 设 备 , 事 故 备 品 , 要 定 期进 行 检 查 、 试 验 。 维 修 , 及 时 补 充 , 调 换 , 保 持 完 整 齐全 和 试 验 合 格 . 9. 对 本 变 (配 ) 电 所 设 备 负 有 运 行 、 监 视 和 维 护 责 任 。 应经常开展业务培训, 学习, 不断提高 业务技术水 平, 达到“三 熟 三 能”(熟 悉 设 备 、 系 统 和 基本 原理; 熟 悉 操 作 和 事故 处理; 熟 悉 本 岗位的 规 程制 度 ; 能分析运 行 状况 ; 能及时 发 现 故 障 和 排 除 故 障 , 能掌 握 一 般 的 维 修 技能。 二、 设备的巡视检查 1、 一般要求 (1) 变(配) 电运行人员充分了 解和正确掌握运行中电气设备的健康状况, 通过巡视检查, 对运行设备加强监视, 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2) 运行人员巡视检查设备时, 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和《变(配) 电所现场运行规程》,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采用听、 嗅、 看、 测相结合的办法, 根据各类设备的检查项目, 认真仔细巡查, 不流于形式。 (3) 巡视周期 1) 正常巡视每 4 小时一次中,无人值班变电所按生产班次班至少巡视一次 2) 夜间熄灯巡视, 每周一次 3) 特殊和异常巡视: 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巡查次数, 重点巡查随时进行。 2、 巡视检查内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