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分级原则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及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我院使用的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进行分级管理
1、非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3、特殊使用级: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①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②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③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④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4、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除抗结核药治疗外,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注射给药时允许开一种口服抗菌药),原则上不超过 3日量,最多不超过 7 日;住院用抗菌药物以两联为主
5、重视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
医师对住院患者在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要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以明确病原菌和药敏情况,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二、医院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