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书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制定本责任书。一、工作职责(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二)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突出保护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三)单位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当地主管公安机关和镇综治办备案。二、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求(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四)组织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五)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依法、文明履行职责进行检查,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维护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权益。三、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二)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四)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1页共7页(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六)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报告制度。(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九)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1第二篇: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目标责任书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目标责任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落实“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签订本责任书。一、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目标(一)刑事案件发案率要控制在单位内部人员总数的万分之十八以内。单位内部人员是指。与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二)单位内部人员犯罪率(劳教以上)要控制在人员总数的万分之七以内。单位内部人员犯罪:是指因刑事犯罪而受到劳动教养和各种刑事处罚。(三)单位内部人员违法率要控制在人员总数的万分之二十以内。单位内部人员违法。是指因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而受到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四)单位内部人员重新犯罪率要控制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不满三年人员总的百分之五以内。(五)单位内部不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事件。(六)单位内部重点人口管理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七)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第2页共7页(八)单位内部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九)单位内部人治安防范宣传教育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十)创建平安单位达标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考核分数不低于90分。二、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之规定,做好本系统、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建立和逐级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落实单位各项治安防洪措施,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承担相关公共安全防范职责,将治安保卫工作与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等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同奖惩。三、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之规定,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四、企业事业单位实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目标,成绩显著的,公安机关给予表彰或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企业事业单位未实现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目标,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应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五、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如有变更,其继任的主要负责人应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