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6 页 合作成立公司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 以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在共同合作成立广州倾城珠宝有限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合作的各方为: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丙方: (身份证号: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共同建立和经营广州倾城珠宝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暂定,并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为新公司)
第三条 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条例、法规规定
新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第四条 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 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 经营宗旨、目标、范围 第 2 页 共 6 页 第五条 新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 第六条 新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第五章 注册资金、占股比例、利润分配 第七条 新公司注册资金为 壹佰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人民币 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
乙方:以现金人民币 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丙方:以 现金人民币 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的现金出资,在《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投入到新公司的指定帐户
第十条 甲乙丙三方按所持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利润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应按约定的出资金额及形式、时间投入认缴出资,并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
(有特殊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应各自负责以下事宜: 甲方:
丙方: 第十二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