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评标方法以及相应的风险回避(下) 合理低价法的应用范围 合理低价法也就是说不是最低价,而是在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范围内中标。在这个合理的价格范围内,假如投标者有充分的竞争力,应该是可以获得利润的。更重要的原则是合理低价要有一个计算范围。 如果市场竞争很充分,有足够数量的投标方,那么平均价格就能够反映出目前市场的状况。计算合理低价,可以从平均价入手,然后在平均价格基础上,下调多少个百分点,作为基本的依据或者参考的评标界限,高于或者低于这个依据都会减分。 (一)基本方法 采用所有投标价的平均值(或进行适当处理),有时对所有不超出预定范围的投标报价进行二次平均,作为评标基准价; 用二次平均方式算出一个平均价格,然后在平均价格里再定一个方案,确定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的报价,才能够进入下一轮的计算,再二次平均,设定一个合理计价的基准。 将二次平均值下降若干个百分点(可以现场随机确定)作为评标基准价; 预先设定红标线和蓝标线,也就是最高价和最低价,确定一个范围,做一个初选,把不在这个范围的价格淘汰,然后再进行考虑。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或在一定范围之内)得满分。高于或低于基准价的会被按比例扣分。 必须在基准价基础上设计不同的准则,高于这个基准分会减分,低于这个基准分也会适当减分,例如每高出 1%减 2分,低于 1%减 1分,使得低价有一个倾向性。 (二)适用范围 亏本经营对招投标双方都是不利的,所以合理低价应该有最广泛的适用范围。一些大宗的采购、工程项目,或者一些设备、原材料的采购,都可以用这种方法。 合理低价的关键之一是确定相关的计算系数和基准价的计算公式;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和评分原则通常在招标文件里说明,在评标期间保持不变。 合理低价法的风险防范 (一)风险因素和问题 最严重的一个问题是围标和串标,这种情况在目前一些工程项目里经常出现。一些比较有实力的企业,在地区性招投标项目中互相了解,如果某次招标中招标方的优势比较明显,投标方就会联合起来,把基准的价格抬上去。因为用合理低价法计算价格,是在平均价的基础上,如果投标方报价都很高,这个基准的价格就提高了,将来中标的价格就会比较高。 围标就是某个投标方中标以后,利益由各串通的企业分享,只要参与配合,不中标也会分得一定利益。 例如对 1 0 0 0 万元的一个项目进行围标后,中标方会拿出一部分钱分给每个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