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 X X 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规范 员工违纪处理办法 综合管理部编制、实施 1 第一章 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办公秩序,使违纪行为有据可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X X X X 科技有限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及在校学生
第三章 一般违纪及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一般违纪,是指员工违反工作纪律,但未造成大的工作失误或未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并能及时改正的违纪行为
第二条 一般违纪的处罚种类:口头警告、通报批评、扣绩效工资、一次性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等
(一)口头警告,是对违纪行为人发出口头告诫,申明其存在的违纪行为,对其声誉加以影响的一种处罚方法
(二)通报批评,是在公司内部有关文件、会议、及公告栏上对违纪行为人给予书面批评的一种处罚方法
(三)扣绩效工资,是在《违纪处理决定》生效当月依据违纪情形,不同程度地扣减员工依工作绩效及公司业绩所得工资的一种处罚方法
(四)一次性罚款,是要求违纪行为人一次性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的一种处罚方法
对员工一次性罚款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五)责令限期改正,是要求违纪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停止违纪行为,并将其违纪行为恢复到合法状态的一种处罚方法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纪,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一)违反工作时间管理规定的: 1、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玩游戏、看非工作视频、洗澡的,给予口头警告;屡教不改(累计满三次的,界定为屡教不改,下同)的,通报批评
2、上班时间不假外出(包括但不限于:早晨打卡后外出吃饭于 9 点后返回者,中午 12:30 前外出者,下午 13:30 未归者)的;初次违反,给予口头警告;再次违反,一次性罚款 200 元人民币,给予口头警告;屡教不改,扣当月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