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里海地区石油开发计划 一、概述 2003年 5月,哈萨克斯坦政府公布了《哈萨克斯坦里海地区开发计划》。计划总体设想为,通过吸引国内外投资,开展大规模的勘探开发,到 2005年将哈萨克斯坦里海地区的原油产量提高到 500万吨,2010年达到 4000万吨,2015年达到 1亿吨,占全国产量的三分之二。通过石油开采带动加工、深加工和国民经济其他领域的发展,扩大就业,保持生态环境。本文着重就其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开发部分进行分析。 该计划共分三个实施阶段:第一阶段(2003至 2005年)建立综合开发条件,第二阶段(2006至 2010年)加快开发,第三阶段(2011至 2015年)稳定开采量。 第一阶段将为大规模吸引国内外投资创造基本条件,到 2005年卡沙干油田将开始产油。在该阶段内将完成哈萨克斯坦里海地区综合评估工作,为建立统一的国家油气资料数据库奠定基础,组建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完成北里海项目(作为哈萨克斯坦海上试验项目)进展跟踪监控,为扶植海洋石油业务和相关服务行业建立基础,进行勘探开发招标,确定新的石油出口路线。 第二阶段海上石油产量开始增加,同时不断推出新的海洋区块招标项目,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将开始履行作业者职能,对所有海上项目进行跟踪,建设新的油气出口管道,新建成的石油管道将投入使用,制定下一步石油出口管道路线,实现国产海洋石油设备和服务的较强竞争力。 第三阶段海上石油开采进入稳步发展时期,继续进行新区块招标,新的出口运输能力投入使用,建立石油天然气加工工业,海上石油天然气业务将大部分使用哈萨克斯坦本国的商品和服务,完成主要加工工艺到海上油田产油利用的转化,发展化学工业,扩大本国高级管理人员和科学工程专家比重,实现哈萨克斯坦里海地区投资回收。 按照计划,该地区将来的原油年产量可以达到 1亿吨,并维持 25到 30年。初期发现的卡沙干油田可采储量为 17亿吨,该油田 2005年产量将达到 500万吨,其他区块计划从 2009到 2010年出油,2010年原油产量达到 2200万吨,2015年达到 6000万吨。 二、招标规定 计划规定,在对招标区块进行地质技术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招标合同的关键条件,具体包括人员和资金支出计划、签字费金额、纳税计划、哈萨克斯坦公司占股比例(最低 50%)、天然气和硫处理方案、承担的社会项目义务、海上作业环境标准、使用哈萨克斯坦当地商品、材料、服务以及雇佣培训当地专家工人、向哈萨克斯坦炼油企业提供原油情况、勘探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