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合作经营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资源优势,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天津市 项目所在地 的 ㎡的二层钢结构建筑房屋(包括 ㎡的停车广场房屋处墙)用于乙方合作经营建材家具装饰市场。 2.乙方用其品牌、管理经营模式、营销策划和经营传统建材流通市场的经验等与甲方合作,共同经营建材家具装饰市场。 3.甲、乙双方在天津塘沽区共同组建注册合作公司,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条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暂定为五年,自 2008年 月 日到 2013年 月 日止,从合作市场开业时起算。 第三条 合作条件: 1. 甲方按照附件(一)的标准提供经营场所; 2. 可租面积按实际测量计算为准。 3. 乙方对该项目的招商出租率(按可租面积计算)达到 80%以上; 4. 甲方以基本管理费的形式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整(¥ )。付款方式为 。其中合作第一年付款方式详见补充协议(一)。 5.平均租金低于 元∕平方米〃月,乙方只收取全年管理费的 %。 6.乙方应于2008年 月 日前完成该项目的招商工作。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负责按乙方的设计、经营管理要求对全部 ㎡的房屋进行内外装修,并及时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2.为合作市场添置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消防、电力、用水、暖气、自动扶梯等设施,使房屋适合于经营建材家具装饰市场,符合国家消防经营标准。 3.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于2008年 月 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验收用于合作公司的经营。 4.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于地方各部门的关系,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等。并在商场营业前,提供建材家具装饰市场可投入运作的全套合法证明文件。 5.甲方应保证协议有效期内:整体的房屋、土地所有权人是甲方,甲方不得将房屋、土地分割、出租,在签订合作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权资料的复印件,甲方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 负责对拥有的企业品牌、管理经营模式、营销策划经验和招商客户资源用于合作公司。 2. 负责对房屋的装修进行整体设计,并于 2008年 月 日前将设计方案交付甲方。并在甲方认可后,由甲方负责施工。 3. 负责合作市场前期的营销招商工作,应在甲方将符合协议约定条件的房屋交付验收后 天(即 2008年 月 日)使市场能开张营业。 第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 1. 甲、乙双方合作公司名称为********广场,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