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 编制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零年九月1 1 总则 1
1 项目背景 中山市古镇顺华喷塑厂选址于中山市古镇曹三工业大道北东二路11 号(地理坐标为:E113°37′36
85″,N22°12′09
70″),地理位置图见图 1
2-1,是一个以五金配件表面处理加工为主的新建企业
预计年加工五金配件 15 万件
为了共同维护环境,使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一切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均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调研和现场勘查,按照有关法规,在现场调查和类比调查的基础 上 ,针 对项目的具 体 情况 编 制出 本 报 告 书
2 评价目的和原 则 1
1 评价目的 编 制本 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 书 的目的是查清 该项目拟 选址所在区 域 的环境质量现状 ,针 对本 项目工程 特 点 及 产生的环境污 染 特 征 ,分析 并 预测 项目建设过 程 中及 建成投 入 使用 后对周 围 环境造 成 的影响,并 对不 利 影响有针 对性 地提 出 防 治 措 施 及 对策 ,通 过 对建设项目的环境方 面的分析 ,最 后在环境方 面对该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 可行作出 明 确 的结 论 ,为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 的决 策 提 供 科学依 据
1 评价原 则 严 格 执 行我 国宪 法及 现行法律有关资 源 环境保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