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运行保障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运行管理,树立以保安全为目标,以零误时为理念,以抓服务为宗旨,以出亮点为手段的工作思路,注重事前排查预防,提高设备检修、检查维护质量和故障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机电各系统安全和矿井顺畅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一、三运工区及修造厂应加强各自范围内机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及检修、检查,落实工作人员责任制,保证矿井主扇、排水、压风、提升、供电、运输、供水、供热等各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二、机电科设备组和机修、柱修应加强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的管理、维修,保证运输设备、采掘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组应列出关键设备的备品备件动态表,包含名称、型号、用途、在用数量、备用数量、存放地点、完好状况等内容,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做到及时更新
三、运转、运输应对影响和制约生产的关键环节建立动力驱动装置双系统,或配置备用设备、配件,并保证双系统驱动装置或备用设备、配件完好
现有系统双驱动装置或备用设备、配件不足的,运转、运输工区主要负责人必须积极申请,主动筹建
凡因工作不力、态度消极,造成影响生产的,按误时管理规定加倍处罚
四、运转工区、运输工区、运搬工区、修造厂按照职责分工,对下列各大系统应当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并积极落实整改治理责任
月度隐患排查要求工区班长及以上干部全部参加,形成会议纪要(含签到簿),每月6日前报机电科长、机电副总、机电矿长备案
违反此项规定,每次罚工区100-200元
各系统隐患不能及时排查处理,对工区罚款200-500元;影响正常安全生产的,分别对工区、分管副区长和四大员落实处罚
1、运转工区:井上、下供电,主扇风机、主排水、主副井提升(含装载、卸载)、压风机、锅炉等系统(含附属设施);2、运输工区:井上、下皮带运输及架空乘人装置等系统;3、运搬工区:井上、下轨道运输系统(含副井操车系统、矸石山、简易翻矸架、110KW无极绳绞车等);4、修造厂: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