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的宪法保护机制研究》开题报告一、选题的意义:近年来,国内司法实务中出现了数件典型的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纠纷案,传媒界和社会群众对此类案件有着普遍的热情,并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而这些案件中由于原告与被告双方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的巨大反差,且在当下学生与学校、学生与政府之间一定的紧张关系下,判决的结果又会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学校甚至政府的定位的认识,更涉及法治、宪政等国之大举
同时,传媒界、群众(包括学生及家长)中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对此类案件有诸多误谬理念,故实有认真考察、系统分析之必要
其理论意义:首先,能厘清“弱势群体受教育权”概念的含义,从而为学界深入研究“弱势群体受教育权”案构建基本的话语平台
其次,对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的宪法保护机制的研究,是对我国受教育权研究的一个新拓展,是对宪法学体系的一个必要补充
再次,对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的价值合理性的研究,能阐释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的宪法保护与“法治”理念的向度关系
其实践意义:能指导社会各界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的现状,尤其有利于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纠纷案的诉讼当事人认识到自身宪法权利,并通过相应程序保障权利;同时,还有利于政治国家完善立法,从而最终为科教兴国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研究现状:首先,国内针对受教育权的研究多囿于个案的分析研究,并且多是从行政法学方面(如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问题、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问题、举证责任问题、法律适用问题等)或者民法方面(如受教育者与学校的学费争议问题、受教育者的健康权及名誉权受到伤害问题等)予以探讨,而从宪法学角度系统地研究受教育权的论文、论著还不多见
其次,国内针对弱势群体的研究近年来十分活跃,发表了大量的论文、论著,同时,由于受各种学科背景知识的影响,这些研究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但是,专门研究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的论文仍寥寥无几,而研究弱势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