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1、目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明确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等工作应负的责任,积极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在组织和开展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做好安全工作的基本职责。2.2 本制度适用于指导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标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3、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职责3.1 公司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1)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积极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条件。(3)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拟订、决策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时,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4)审核、批准、主持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各级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对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失职、渎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对先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5)做好安全、环保组织管理机制建设,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政令畅通、有序规范,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卫生、环保的工作环境。(6)为从业人员提供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知识及岗位技能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机会,认真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年审工作,做到持证上岗。(7)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对有毒有害及风险作业,应做好危害告知和预防措施工作。(8)不得将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出租或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的部门和个人。对承包、承租部门应明确安全责任主体,签订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统一协调管理,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监督、考核。(9)开展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工作,建立紧急事件应急救援机制和预案,保障安全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10)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提供工伤医疗保障。(11)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努力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