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律规范物料在仓库和生产过程中的标识,避开因误用或误检造成产质量事故,以防止物料在生产过程中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对设备设施、仪器进行正确的操作,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便于在发生质量问题或对物料跟踪时进行追溯.2.0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料在仓库和生产过程中的标识和追溯管理.包括生产过程状态标识和设备、物料状态标识,包括 QC 的仪器、设备。3.0 职责3.1 生产部负责仓库过程中物料的标识和记录.3.2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和记录.3.3 品技部负责仓库和生产过程中物料检验状态的标识和记录.4.0 工作程序4.1 物料标识4 仓库物料标识4 仓库物料采纳标识牌进行标识,标识牌不够用时可采纳临时标签代替.4 仓库物料须标识物料名称及规格、数量、批号或进料日期.4“数量”可以是任意状态下的数量,也可以表示某一时刻的数量(如进入数量).4“批号或进入日期”要求能追溯生产日期或进入日期.4 使用过程中物料标识4 物料在使用过程中可采纳标识牌、有标识的固定区域、临时标签等各种有效方式进行标识.4 物料在使用过程中须标识物料名称或编号.4.2 物料检验状态标识4 不同物料的检验状态各不相同.4 物料的检验状态可以用标签的字体颜色加以区分,不用标签标识物料时,须注明其检验状态.4 当物料的检验状态发生改变时,应及时更换相应检验状态的标签.4 非合格物料(包括特采使用、待检等)在发放时须声明其检验状态,便于在生产过程中对其跟踪.7.0 附件附件一 <<原材料检验状态标识方法>>附件二 <<半成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附件三 <<成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附件一: 原材料检验状态标识方法检验状态定义标签颜色标识内容合格原材料检验合格,可以无条件发放和使用的原材料绿色供货商/原材料名称/规格/进入数量/日期/批号特采原材料检验不合格,但要求有条件发放和使用的原材料黄色供货商/原材料名称/规格/进入数量/日期/批号/特采项目待检原材料未经检验,不能发放和使用的原材料黄色“待检”字样的标识牌不合格原材料检验不合格,不能发放和使用的原材料红色供货商/原材料名称/规格/进入数量/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附件二: 工程内检验状态标识方法类别检验状态标签颜色标识内容IPQC巡检员合格白色加工部门/部品编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机器待检黄色“待检”字样的标识牌不合格红色加工部门/部品编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机器/不合格项目不合格红色加工部门/部品编号/数量/生产日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