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曹县实验中学 依法治校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曹县实验中学 第二条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师生言行,规范学校行为,使学校各方面的行为和各种运作合规合法,实现学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以《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为准绳,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曹县实验中学管理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第三条 本《章程》旨在逐步实现学校管理规范化,师生言行文明化,教育教学科学化,人才培养合格化,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第四条 本《章程》集中体现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意志和要求,对全校师生员工都具有相同的约束力,切实做到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第二章 分则 第一节 办学宗旨 第五条 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重点抓好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文化知识、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促进学生生动活泼的发展,并努力实现“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培养学生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办学宗旨
第二节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学校行使下列权利: 1 、按章程自主办学; 2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 、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4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2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7、逐步进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实施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8、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9、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及学校管理的非法干涉;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学校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