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规章制度修订和完善的清理工作方案 规章制度是学校科学管理、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证。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学校现行的规章制度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原则 规章制度的清理和修改完善力求体现法制统一原则和以人为本原则,“保留适应的、废止过时的、修订残缺的、制定空白的”,结合高等教育规律,特别是我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体现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 二、清理范围 本次规章制度清理的重点为2011 年版《学校学生手册》、《学校教师手册》中学校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清理标准 明确各制度的“留”、“废”、“改”、“立”,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 “留”是指:学校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 国 家 政 策 规定,与当 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 ,适宜 于学校的管理实 际 和发展需 要,应当 继 续 执行的,予 以保留。 “废”是指:凡 在 实 施 过程中不 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不 符合教育!- 改革和发展的形式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不相符合,不适宜于学校的管理要求,已经没有存在必要的,已经过时的规章制度或条款要明确废止执行; “改”是指:对不适应形式要求、部分内容不和适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宜于学校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尚不够完善的,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予以修改、合并的,修订完善。 “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已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际工作需要填补制度空白的规章制度要着手制定。 四、工作程序 (一)梳理整改 从实际出发,结合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填写《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各部门对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的过程中,从文体、内容、执行效果及依据和合法性等方面,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补充 的初 步 意 见 ,报 主 管校领 导 阅 批 。 (二 )归 类 本次 清理规范工作采 取 “分块 处 理”、“归 口 清理”的方式进行。“分块 处 理”即 “留”、“废”、“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