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期间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 .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3 .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不得在校内滞留。 4 .教职员工履行教育职责,对学生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 5 .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6 .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7 .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8 .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9 .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横穿马路、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不准饮用不洁水和不准在非上课期间随意进入校园。 1 0 .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 1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学生姓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班主任签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学生监护人签字:_ _ 学校盖章_ _ _ _ _ _ _ _ 年_ _ _ _ _ 月_ _ _ _ _ 日 幼 儿 教 师 岗 位 职 责 一 、 贯 彻 执 行 《 幼 儿 工 作 规 程 》 及 《 幼 儿 园 教 育 纲 要 》 负 责 本 班的 全 面 教 育 , 教 学 工 作 , 促 进 幼 儿 身 心 健 康 和 谐 发 展 。 二 、 科 学 组 织 幼 儿 一 日 生 活 , 认 真 执 行 生 活 作 息 制 度 , 严 格 按 照生 活 常 规 要 求 , 培 养 幼 儿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 和 生 活 能 力 , 促 进 幼 儿 有 足够 的 户 外 活 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