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企业制度-执行类 制度名称 宁波工程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范 制度编号 / 制度文号中石化宁波工程技〔2011〕16 号 制度版本 / 主办部门技术中心 所属业务类别 炼化工程业务/技术质量管理/技术管理 会签部门项目管控部 质量管理部 安全环保部 监督检查者 技术中心 审核部门企业管理部 法律事务部 解释权归属 技术中心 签发日期2011 年11 月1 日 废止说明 原《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中石化宁波工程技〔2006〕14 号)同时废止
生效日期2011 年11 月1 日 制定目的 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编制、审批及管理
制定依据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文件编制规定》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专业公司和直管项目部
约束对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涉及的相关制度 / 业务类别/ 所属层级/ - 2 - 1 基本要求 1
1 公司承接的新建、改建、扩建、检修等施工项目(包括公司直接组织实施的和专业公司所属的施工项目,以下统一简称施工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当承建的工程项目由多个单项工程组成时,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综合册与单项工程分册
2 独立承建的建筑安装单位工程和检修改造工程,依工程规模,经业主和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
3 EPC 等公司直管项目(含 PC、C 等项目,以下简称 EPC项目)应编制项目总体策划(项目实施规划),并执行《宁波工程公司项目总体策划管理实施细则》,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4 制造项目原则上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5 临时施工用电工程(已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除外),作业面狭窄、危险性大、需交叉作业的单位工程,特大型机组单机试车工程以及专项标准规范规定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6 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压力管道安装维修、锅炉安装改造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