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_第1页
1/28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_第2页
2/28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_第3页
3/28
1 / 28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店塔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不安全事件应对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神东电力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编写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2】11号);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11号)。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生产信息是指安全生产各种工作的定期汇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后果的不安全事件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周(月)安全情况汇报(附件 1); (二)安全专项检查、验收、自查总结; (三)季度、半年、全年安全生产情况总结;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总结; (五)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六)事故(事件)即时汇报; (七)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 (八)设备一类障碍报告; (九)发电企业电力生产事故、一类障碍月(半年、全年)综合统计 2 / 28 报表。 第四条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实行分类、分级、逐级对口报送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准确、真实、及时、完整的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不得迟报、谎报和瞒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不得阻挠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 第五条 店塔发电公司、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络体系。各各部门应将向上级公司报告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责任人、24小时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报安全监察部备案,安全监察部定期公布联系人信息。 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系人信息变更后,应及时将新的联系人信息报安全监察部。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店塔发电公司和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职责 (一)安全监察部是发电公司系统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 (二)负责一类障碍和一般以上等级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度、季度和年度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按照有关要求向集团公司、地方政府、电力监管机构报送工作。 (四)对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 第八条 各部门职责。 (一)安全监察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 (二)...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