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 交 底 必 须 在 施 工 作 业 前 进 行 , 任 何 项 目 在 没 有 交 底前 不 准 施 工 作 业
2、 交 底 工 作 一 般 在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部 实 施
3、 交 底 必 须 履 行 交 底 人 和 被 交 底 人 的 签 字 仪 式 , 书 面交 底 一 式 二 份 , 一 份 交 给 被 交 底 人 , 一 份 附 入 安全生 产 台 帐备 查
4、 被 交 底 者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 必 须 接 受 项 目 部 的 管 理 、检 查 、 监 督 、 指 导 , 交 底 人 也 必 须 深 入 现 场 , 检 查 交 底 后 的执 行 落 实 情 况 , 发 现 有 不 安全因 素 , 应 马 上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杜 绝 事 故 隐 患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应按有关文件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