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安全特低电压,指保持独立回路的,其带电导体之间或带电导体与接地体之间不超过某一安全限值的电压。中国国家标准规定工频电压有效值的限值为 50V 、直流电压的限值为120V 。中国标准规定工频电压有效值的额定值有 42V ,36V ,24V ,12V 和 6V 。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 42V 安全电压。有电击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应采用 36V 或 24V 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特别潮湿处等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应采用 12V 安全电压。水下作业等场所应采用 6V 安全电压。具有安全电压的设备即 III 类设备。 安全电压 标 准 号: GB3805-1983 替代标准号: 被 GB/T 3805-1993 替代 发布单位: 不详 起草单位: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点 击 数: 3453 更新日期: 2008年10月05日 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防止因触电而造成的人身直接伤害。 当电气设备需要采用安全电压来防止触电事故时,应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选用本标准中所列的不同等级的安全电压额定值。 本标准不适用于水下等特殊场所,也不适用于有带电部分能伸入人体内的医疗设备。 本标准中的《安全电压》相当于国际电工委员会出版物中的《安全特低电压》(Safety extralow voltage) 1 定义 1.1 安全电压 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这个电压系列的上限值,在任何情况下,两导体间或任一导体与地之间均不得超过交流(50~500Hz)有效值50V。 注:①除采用独立电源外,安全电压的供电电源的输入电路与输出电路必须实行电路上的隔离。 ②工作在安全电压下的电路,必须与其它电气系统和任何无关的可导电部分实行电气上的隔离。 ③直流电的上限值待以后补充制订。 1.2 人身直接伤害 因电流本身的作用而对人身造成的伤害。 2 等级 2.1 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36,24,12,6V。 2.2 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 的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劳动人事部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录臻、朱德基、刘秀珍、崔国璋。 《安全电压》编制说明 一、 标准的编制理由 安全电压值是低压电气安全方面的一个基准值,很多低压电气设备(如Ⅲ类电动工具、安全行灯、电压型漏电保护装置等)需要根据这个基准来进行设计和制造,很多低压电气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