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 为 贯 彻 落 实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 关 于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 信 部 企 业 〔2 0 1 3 〕2 6 4 号),加快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 小 企 业 ,特制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 小 企 业认定标准和 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义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 小 企 业 ”是指具有“专业化 、精细化 、特色化 、新颖化 ”特征的工 业 中 小 企 业 ,企 业 规模符合国家《 中 小 企 业 划型标准》(工 信 部 联企 业 〔2 0 1 1 〕3 0 0 号)的规定
二、内涵及特征 (一)专业 化
企 业 专注核心业 务,提高专业 化 生产、服务和 协作配套的能力,为 大企 业 、大项目和 产业 链提供零部 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 配套服务
(二)精细化
企 业 精细化 生产、精细化 管理和 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 服务在 细分 市 场 中 占 据 优 势
(三 )特色化
企 业 利 用 特色资 源 ,弘 扬 传 统 技 艺 和 地域 文 化 ,采 用 独 特工 艺 、技 术 、配方 或 原 料 ,研 制生产具有地 方 或 企 业 特色的产品
(四 )新颖化
企 业 开 展技 术 创新、管理创新和 商 业 模式 创新,培育新的增 长 点 ,形 成 新的竞 争 优 势
三、申报条件 ( 一 ) 凡 符 合 本 条 所 述 申 报 标 准 和 上 条 所 述 一 项 特 征 的中 小 企 业 , 均 可 申 报 认 定 “安 徽 省 专 精 特 新 中 小 企 业 ”
依 法 在 安 徽 省 行 政 区 域 内 登 记 注 册 三 年 以 上 、具备独立法 人资格的 规模以 上 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