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省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试行试行)) 安 徽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二○○○○八年八年八年五五月 2 目 次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基本术语 4 总则 5 工作程序 6 方案编制区范围、方案适用年限与方案编制工作分级 7 方案编制技术要求 8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9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 11 经济损失分析 12 提交成果要求 附录 A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分级 附录 B 矿山开采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破坏作用分级表 附录 C 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附录 D 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 附录 E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 附录 F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附录 G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大纲 附录 H 成果图件的编制要求 附录 I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附录 J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图常用图例 3 前 言言 根据《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申请人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为了指导矿山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特制定本标准。 编制本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土地复垦规定》、《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本标准由十二个部分构成: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工作程序、 方案编制区范围与方案适用年限及方案编制工作分级、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经济损益分析、提交成果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录J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4 1 范围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的术语、定义、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境内新建、在建、已建和闭坑矿山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使用。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